零部件新政推迟实施 豪华车受益

信息来源:2006.08.10 海峡财经导报 杨开然,沈欣

去年4月开始实施的《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即业界所称的“零部件新政”近日意外发生变动。$$近日,海关总署和商务部均在网站上挂出公告,宣布将“限制假国产”的部分标准推至2008年7月1日实施,比原定实施时间推迟两年,这意味着中国与欧美的汽车零部件争端将得到暂时缓解;同时,这也让部分国产KD(散件组装,又分为CKD———全散件组装、SKD———半散件组装以及DKD———车身大总成)车又能以比整车税率低15%的零部件关税进入中国市场,由此,类似国产宝马、奔驰、凯迪拉克等豪华KD车的价格有可能再次下调。 $$“重型武器”推迟使用$$《办法》从去年4月开始实施,目的在于规范零部件的进口行为。《办法》规定了构成整车特征的三个标准,一旦达到这三个标准,将按照整车标准课以25%的税率。这三条标准是:一、进口全散件或半散件组装汽车的;二、进口车身(含驾驶室)、发动机两大总成装车的,或进口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之一及其他3个总成以上装车的,进口除车身和发动机两大总成以外其它5个总成以上装车的;三、进口零部件的价格总和达到该车型整车总价格60%及以上的。$$前两个标准已于去年起实施,第三个标准原定于今年7月1日开始生效,但海关总署和商务部的公告却将其生效日期推后两年。$$海关总署和商务部的公告称:“原定于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的有关整车特征的进口价格百分比界定标准以及有关汽车总成(系统)特征的A、B类关键件的区分标准,推迟到2008年7月1日实施。”$$长期以来,国外一些汽车企业打着“国产”的旗号,大量进口零部件到中国国内组装,从而逃避整装车的高额税率,以貌似国产的进口整车享受零部件进口的低税率,因此“60%”的规定被视为防止国外汽车企业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逃税的重型武器。$$《办法》出台后,欧盟反应强烈,称这样的规定等于变相规定了零部件国产化的比例。2006年3月30日,欧盟、美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分别致函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孙振宇大使,就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等措施在WTO提起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磋商请求。4月7日,孙振宇大使分别致函欧盟、美国驻WTO代表团大使,表示中国接受欧盟、美国对我国汽车零部件进口政策的磋商请求。$$据悉,上述公告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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