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旅游建设项目可申请财政贴息资金
信息来源:2003.06.17 大河报
本报讯 记者昨日从省旅游局获悉,为加快全省旅游开发建设步伐,拓宽旅游融资渠道,我省6月10日出台了《河南省重点旅游建设项目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对省重点旅游开发建设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办法进行了重大变革。
《办法》规定,我省将从今年起,从每年安排的6000万元省重点旅游开发建设投资计划中,拿出3000万元资金,作为重点支持国家AAA级以上旅游景区(点)的贷款建设项目贴息资金。
另外,申请使用省财政贴息资金的建设项目建设工期一般不超过2年。年贴息率采用6%的固定比例,贴息期限为1~2年。单个项目贴息额不超过300万元。贴息资金支出预算由省财政厅分两次下达,第一次先审核下达计划贷款贴息的50%,待项目竣工后,根据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银行贷款合同及资金到位证明,审核下达其余贴息资金。《办法》同样适用于外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人对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投资。
据悉,《办法》出台后,全省各地申报旅游开发建设项目的热情空前高涨,目前全省已确定重点建设项目资金2750万元,拉动旅游投资开发建设资金5.7亿元。(记者 李志鹏 通讯员 张毅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