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小区被刺 物业该担何责
新闻事件
今年5月10日晚,郑州某小区发生了一起业主被刺事件。据被害人熊女士讲,当时她手里提着东西,右肩挎着包正往门洞走去,走至离自家单元门口30米远时,遭到一名不明身份的人袭击,身体多处被刀刺伤。随后,她被送往医院。经诊断,熊女士身体有8处被刺伤。
小区物业公司领导得知情况后到医院看望了熊女士,并把公司员工献爱心的2000元捐款交给了熊女士。但熊女士认为,自己在小区内被刺伤与小区物业公司疏于管理有直接关系:当时小区通道光线很暗。门口只有一名管理员值班,缺少巡逻人员。另外,凶手是如何进来的?行凶后又如何顺利逃走?显然与保安措施不力有关。熊女士认为,自己交了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就应该负责她的人身安全。因此,物业公司应该向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和精神损失费共计4万元。
小区物业公司提出了不同看法,物业管理费中所包含的是公共秩序维护费,而不是业主的私人保镖费,也不是人身安全保险费。《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对公共秩序维护也有明确的解释。物业公司按规定已做到了大门出入有专人管理,在防非典期间还实行了出入卡制度,院内有专人定时巡逻。当时有一小孩跑来对公共秩序管理员说:那边有人叫你。管理员马上就赶到现场,并拨打电话报案。物业公司认为已履行了职责,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各执一词。
熊女士的要求是否合理?物业公司在对小区进行管理过程中究竟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记者采访了省会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和法律界有关人士。
律师观点
河南昌浩律师事务所律师韦向智表示,物业公司的义务是保证住宅区物业的合理使用、维护住宅区的公共秩序,职责仅限于维护小区内公共场所的公共秩序,包括巡视、门岗执勤等,配合有关部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维持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交通秩序,一旦发现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报请有关部门处理。物业公司不具备公安机关维护治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不负有保护住户人身、财产不受非法侵害的责任。在本次事件中,物业公司的管理员在得知业主被刺后及时报警并协助抢救伤员,已经履行了法律所赋予的物业管理责任和义务,物业公司不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河南万年青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敏杰基本持同样观点,认为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要看物业管理合同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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