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公路“三乱”?处分你!

信息来源:2003.06.17 大河报

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省政府纠风办和省交通厅获悉,日前交通厅就周口市扶沟县交通局有关人员的公路“三乱”问题查处情况,向全省交通系统发通报,要求各级交通部门引以为戒。

今年4月6日上午,扶沟县交通局信息中心职工宋新海、杨海军、翟书章、姜大干驾驶豫P70731面包车,沿省道07线扶沟县段行至该县白潭镇小岗村时,发现一货车停靠路边。几人停车对该货车进行检查,并以无车辆营运证正本为由,要车主缴“罚款”500元。后经讨价还价,车主缴了50元“罚款”后被放行。

同日上午,扶沟县县乡公路管理站职工庞亚伟、李跃辉、张洪亮、王新锋、李俊5人,驾驶豫P70249面包车,在县城北关毛纺厂门口附近,欲对拖拉机、摩托车养路费进行稽查时被发现。

经查,扶沟县交通局信息中心、县乡公路管理站个别人员,违反规定,乱检查、乱罚款、乱收费,属典型的公路“三乱”。

对此,扶沟县监察局研究决定,分别给予宋新海、杨海军、翟书章、姜大干行政开除处分,给予庞亚伟、李跃辉、张洪亮、王新锋、李俊行政开除留用1年处分,给予其他相关责任人不同程度的处分。同时,免去县交通局信息中心副主任刘体的行政职务。

省交通厅通报指出,由于受利益驱动,一些地方公路“三乱”问题屡禁不止。个别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无证上路,多人一证,越权上路;违规乱收费、乱罚款;执法水平低,态度粗暴野蛮,甚至殴打司乘人员等,引起了社会和群众的不满,严重败坏了交通系统的形象,必须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治理。

通报要求,对于屡禁不止、继续发生公路“三乱”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按照省交通厅“五条禁令”的要求,坚决予以惩处。

(首席记者 杜超 通讯员 肖现民 孙书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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