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岛历史

信息来源:2003.06.24 大河报

明朝初,钓鱼岛等岛屿就已属于中国版图。

1879年,日本吞并中国琉球群岛。同年,中日政府对琉球的归属问题进行谈判。在谈判中,双方都认为琉球共36个岛,钓鱼岛等岛屿不在36个岛之内。

1895年4月,战败的清政府被迫签订了不平等的《马关条约》,中国割让台湾及其附属岛屿给日本。

1900年,日本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名称改为“尖阁群岛”。

1945年,日本战败,台湾岛重新回到祖国怀抱,各种国际文件均明确指出,台湾及其周围岛屿归中国所有。日本将附属于台湾岛的钓鱼岛等岛屿以归冲绳县管辖为借口交由美军占领。因此钓鱼岛也成了美军“靶场”,由美军代管。

1970年,美国把琉球群岛的管辖权交给日本,同时把钓鱼岛“送”给日本,日本遂派出军队赴钓鱼岛巡逻。中国表示抗议。台湾爱国青年及海外华人发动了轰轰烈烈的“保钓运动”。迫于舆论,美国宣布,只向日本移交钓鱼岛之行政管辖权,与主权无关。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由各方谈判解决。日本拒绝谈判。

1972年,中日建交。周恩来提出把钓鱼岛等岛屿的归属问题挂起来,留待将来解决。双方达成协议。

1978年,中日签署和平友好条约。中国政府明确宣布,搁置(钓鱼岛)主权争议,留待子孙后代解决。

1979年,日本在钓鱼岛上修建了直升机场,海峡两岸都向日本提出了交涉和抗议。

1990年,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建灯塔,引发“保钓”风潮。

1992年,中国通过《领海及毗连区法》,写明钓鱼岛等岛屿是中国领土。日本提出了“抗议”。

1996年7月,日本青年社在钓鱼岛新设置了灯塔。中国外交部对这一事件“严重关切”。海峡两岸强烈抗议。

1996年9月,日本造成一名香港“保钓”人士在钓鱼岛附近牺牲。1998年,一艘“保钓”船在钓鱼岛近海沉没。

今年,日本方面以收租金的方式,将钓鱼岛中的4个小岛出租给其他国家开发,企图以此方式显示其对该岛拥有主权。此举引起包括香港、台湾在内所有中国人的抗议,中国政府也多次宣示对钓鱼岛拥有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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