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里短 持证调解 人民调解员参加资格考试
信息来源:2003.06.24 大河报
本报讯 昨天下午4时30分,58岁的金桂枝答完了“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考试”的卷子,满意地走出了考场。她是当天下午在经八路办事处考场参加这场考试的42名考生中年纪最大的一位。昨天下午,郑州市金水区三个办事处率先在市区举行了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考试。据了解,让平时处理家长里短的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在全省还是头一次。
经八路办事处五院社区的刘启峰说,他所在的居委会有5个人,其中有两个人是人民调解员。人民调解员的工作非常琐碎,平时调解的内容一般都是婆媳不和、邻里不睦等一些家长里短事,调解员做的是沟通工作,但只能用语言来劝解,有时候也会遇到说服不了双方的情况。
今后,按照郑州市司法局的规定,调解员持证上岗后,参与调解的事件,在不违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必须为当事人双方下发正式的书面调解书,并要盖章生效。如果双方仍有争议进入司法程序,这份调解书就可以当做证据出示。这对于调解员来说,在工作上更得到了认可,同时责任和义务也就更重了。
52岁的考生冯凤巧说,她虽然一直在做调解工作,但遇到事儿调解时,都是尽量以常理来说服人。通过这次考试,她学习了一些法律知识。今后再给人做调解工作,就能说说法律是咋规定的,这可比动着脑子劝人要强多了。
(记者 张可丹)
线索提供 张立新 聂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