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银行业务要你“倒找钱”
本报讯 6月26日中国银监会出台的《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银行服务是否收费、采用什么样的收费模式等问题进行了阐述,并将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银行服务从此可名正言顺地收费。银行服务收费对个人究竟有哪些方面影响?记者采访了工行河南省分行中间业务办公室主任王国平。
“该《办法》实质上是中间业务价格管理办法。”王国平说,《办法》中直接影响群众利益的服务收费主要有两类,一是储蓄存款、取款、开户和销户业务,另一个是基本结算业务,包括汇款、支票业务等。《办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不允许对人民币储蓄开户、销户、同城同一家银行内发生的人民币储蓄存款及大额以下取款业务收费。
现在许多城市居民每月要到银行交的费用很多,如电话费、水电费、燃气费等,这些银行代收业务是否也要收费?《办法》规定,根据“谁委托、谁付费”的收费原则,这些费用将由通信公司等这些委托银行收费的企业掏,跟居民没关系。
《办法》的部分规定会对群众产生影响,如以前一些不收费的项目(大额取款业务、零钞清查整理储蓄业务等)都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至于多少金额算大额,收费的数额等,还有待银监会出台具体细则。不过银行界人士称,对群众的影响不会太大,比如将大额分成多次取时便不存在大额了。
去年闹得沸沸扬扬的“花旗银行对小额储户收费”事件,在《办法》中也有所体现。《办法》第十一条只对人民币存款、开户等4类业务不收手续费,外币不在本《办法》范围,换句话说,商业银行的外币业务,包括外币储蓄业务的定价方式实际上采用的是市场调节价。
虽然说大多数中间业务的价格可以由商业银行自己来定,但是商业银行必须“明码标价”。《办法》规定,商业银行依据《办法》制定服务价格,应至少于执行前15个工作日向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并应至少于执行前10个工作日在相关营业场所公告。银行如果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收费,银监会将予以处罚。(记者 王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