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 行政许可当防多头审批

信息来源:2003.06.28 大河报

据新华社6月27日电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7日在分组审议《行政许可法(草案)》时提出,要立法规范行政审批,防止重复审批,多头审批。

委员们认为,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以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是十分必要的。通过立法,使不该许可的不需要许可,需要许可的加以管理,有利于推动政府进一步转变职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建议这部法律修改完善后尽快出台。

有的委员提出,草案不宜给地方政府行政许可设定权。从目前清理的行政审批事项看,地方行政审批占40%左右,其中大部分是地方政府设定的,如果法律再明确地方政府有设定权,容易造成行政许可过多过滥,不利于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从国际上看,许多国家的地方行政许可设定权只能在地方议会。建议通过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来解决地方性行政许可设定问题。

有的委员对公民的资格考试由行政机关实施提出异议,认为现有许多资格考试变成了行政职能部门的部门利益,在其他部门利益越来越小的情况下,资格考试可能会变成主要的部门利益。从国际经验看,资格考试一般都是行业协会、学会、社团组织来运作,除了招考公务员外,其他的考试都不应该由政府主持和负责。有的委员提出,有些部门、行业协会或中介组织把组织资格考试作为营利的手段,乱收费或收费过高,给公民带来额外的经济负担,草案应明确规定资格考试收费主要目的是维持必要的开支,而不能以牟取经济利益为目的。

有的委员还提出,草案除规定行政许可设置必须公开透明外,还应规定行政许可实施机关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实施行政许可。如网上发布信息,免费提供有关行政许可的法律文件,公开办事程序和责任人,公开监督和举报的渠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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