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静居住小区即将评选

信息来源:2003.06.30 大河报

本报讯 郑州市环保局将在全市开展创建“安静居住小区”活动,以期给郑州市民创造安静舒适的工作、生活环境。即日起,郑州市区内,凡是面积大于0.5平方公里、居民在800户以上的小区,都可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向市环保局提出申请。

郑州市环保部门有关人士介绍说,创建“安静居住小区”的基本条件是:小区在已建成的环境噪声达标区范围内,区域环境噪声昼间低于55分贝,夜间低于45分贝;小区内有无扰民装修,是否设立机动车禁鸣标志,小区设施是否影响居民休息等,这些将是评选“安静居住小区”的技术指标。其他指标包括绿化率、环境卫生、安全管理等是否符合建设部门的优良小区标准、保证措施和居民满意度三项指标。在总计百分的评选中,得分85分以上的将命名为市级“安静居住小区”,95分以上的将被命名为省级“安静居住小区”。经严格审查合格后,市环保局命名的“安静居住小区”每二年复核一次,不合格将撤销命名。

(记者 陈秀华)线索提供 王晓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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