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偶像咋成了文艺偶像?

信息来源:2003.06.30 大河报

看到新浪网根据网友和多家报纸读者的热心投票,评选出的20世纪十大文化偶像名单,他们是:鲁迅、金庸、钱钟书、巴金、老舍、钱学森、张国荣、雷锋、梅兰芳、王菲。十个人中,有八位是文学、艺术界的名人,一位科学家和一位军人。

对于这个名单,大家不能接受的是,作为歌星的张国荣与王菲,居然也忝列其中,觉得不伦不类。笔者关注的倒不是张国荣和王菲够不够充当文化偶像的资格,而是既然评选的是文化偶像,何以评出的结果却是绝大多数集中在文学、艺术界?

看来问题还是出在对文化一词的理解上。文化本来是一个颇具争议的概念,至今为止,尚无为大家所普遍接受的定义。在此情况下,各人可根据自己的理解和需要对文化一词的外延与内涵进行界定。如果硬要把文化的外延限定为文学、艺术,也无可厚非。但是从新浪网提供的文化偶像的评选标准来看,对文化的定义应该是相当宽泛的,绝不只是限于文学、艺术界。新浪网的评选标准指出,文化偶像应该“都是某一领域的佼佼者”。“某一领域”之说,就显示了“文化”一词涵盖了所有领域,包括文学、艺术、政治、经济、教育、军事、宗教、科技、体育等等。但是,在候选名单的敲定上,新浪网并没有放开眼界,把所有领域的佼佼者纳入评选的视野,而把主要目光放在了文学、艺术界。就新浪网提供的60人的候选名单来看,文学、艺术界的名人占了3/4强,而其他领域的人占的比例相当小。候选名单都出现了偏颇,评选结果如何能为大家所接受?

最不能接受的是,政治领域的孙中山、毛泽东、邓小平,科技领域的袁隆平等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人物居然没进入候选名单,不能不说是举办者的失误。

笔者认为,文化偶像的评选不是不可以进行。但是在评选之前,有几道程序是不能省的。首先应该对“文化”一词进行清晰的界定,然后接受社会各界的提名并广泛征求意见,在此基础上,再确定一个大的候选名单,最后再由网友或读者根据大名单投票选出十位文化偶像。只有这样,评选出的文化偶像才有代表性,才能为大家所接受。 摘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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