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在漠视《条例》?

信息来源:2003.07.02 大河报

实际上,天然气管道被挖断的事情以前曾经出现过,并不是“新闻”,只因最近短短的几天时间如此频繁地发生而引人注目罢了。

毫无疑问,野蛮施工的建设单位是“罪魁”。据悉,《郑州市天然气管理条例》颁布实施已有许多时日,而《条例》对建设施工也有详尽的规定。严格地说,正是人们对《条例》的漠视才导致恶性事故的发生。

首先是建设单位漠视《条例》,这一点似乎不用饶舌了,看看这几天的相关新闻,比我说得还清楚。

其次是执法部门漠视《条例》。事实上,天然气管道被挖断的事件远不止最近这几起,而以往处理的结果如何?似乎并没有明确的“说法”。倘《条例》执行落不到实处,就会形同虚设,成了聋子的耳朵——摆设。

最后是立法部门漠视《条例》。平心而论,为使该项法规更加合理完善,《条例》也是经过征求方方面面的意见和建议,通过法定程序才出台的。然而,当《条例》在实践中对一些不法行为已不具备震慑作用或震慑作用降低时,就应与时俱进,进行修改和完善,保持其强大的震慑作用和权威性。美国法学家伯尔曼曾说过:“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僵死的教条,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形同虚设。”

一个现代社会,应是一个法治社会。如果一些人对于法律、法令、条例等法规的漠视成了习惯,那么危害公众和社会的事件迟早还会发生。 伊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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