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雨惹祸?
信息来源:2003.07.02 大河报
去掉“?”,这个标题就是一家媒体关于郑州不能承受大雨的报道标题。这“大雨”就是2003年6月29日那场雨,惹的祸可不少,仅媒体上列举的就有“热力坑道伤人”、“立交桥面受损”、“采访车被困”、“公交车被困”、“面包车陷坑”、“路人失足”、“九旬老太被淹”等,那在记者视野之外的“祸”有多少?
制造这些“祸”的直接原因,当然是“大雨”,但这样的“大雨”其他地方下得多了,咋没听说人家那儿也“惹”了祸?原因当然很简单,人家那儿的排水系统不仅完善而且畅通,所以除非遇上多年不遇的“特大暴雨”之类,那里的市民就不用冒着雨还得涉水,不用担心掉坑里被淹,不用担心被热力坑道烧伤,不用担心被落在地上的电线击死,不用担心水淹卧室,不用担心被飞驰的汽车溅一身啥味儿都有的污水,不用担心东西掉在街上再也找不到……
因排水不畅,居住在这个城市里的人,每年夏天就得饱受污水浸泡之苦,只是受些苦还不算啥,可还要付出代价!排水系统是由有关部门建设和维护的,建设和维护的费用在财政当中列支,财政上的资金都来自纳税人——广大市民。他们纳了税之后,有关部门应当甚至必须给他们一个排水畅通的城市,否则,就是失职。而前面那诸多“祸”事,就是因为有关部门的“失职”所致——这能怨“大雨”吗?
没错,“大雨”是会“惹祸”,但在多数情况下,若我们不想让它“惹祸”,它就“惹”不了。所以,我想,广大市民有理由要求有关部门给个“说法”——迅速拿出解决方案,给出时间表,限期彻底消灭这一“人祸”,还广大市民一个干干净净的雨季,让夏天的郑州也能清清爽爽地面对八方宾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