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毁了总经理 原国体旅游公司老总贪巨款终审被判无期
北京消息 昨天,崇文检察院反贪局侦查的原国家体育总局下属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总经理林源涉嫌贪污、虚报注册资本一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了二审宣判。市高院维持了一审法院以贪污罪、虚报注册资本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林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判决。
2000年8月中旬,有人举报中国国际体育旅游公司总经理林源存在经济问题。接到举报的崇文检察院反贪局侦察员在查看举报材料时发现:体育旅游公司与某单位间有着13年土地合作经历,但在1997年年底,由林源代表体旅公司与该单位签订一项土地租赁协议时,竟然破天荒地委托了一家中介公司来达成协议,更蹊跷的是,两单位委托的竟是同一家中介公司——北京市柏森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而为了这次中介,体旅公司竟然向柏森公司支付了400万元的高昂中介费。而这家中介公司——柏森公司居然在做成这一笔生意后就注销了,人员不知去向。
400万元中介费的去向就成了侦查人员确定的侦查目标。经过认真调查取证,办案人员发现体旅公司所付400万元中介费在转入中介公司账户后,其中26万余元以被举报人林源的名义在通州区西马庄小区购置三居室一套,后林源将此房过户给了柏森中介公司人员王某,余款被先后转移至吉林省梅河口市一家农村供销公司。
对于其余中介费的去向,女会计王某称只有中介公司法人孙某对此了解,而孙此时正在国外考察。
在公安机关的配合下,重要证人——柏森公司法人孙某被找到。但是见到孙某,侦查人员一惊:他太年轻了。询问之下才知他刚满20岁,而据此推算事发时他才刚刚年满15岁,这个年轻人真的能运作一家中介公司吗?询问之下,侦查人员发现:原来孙某对身为柏森公司法人的事居然是一无所知。但孙某证实林源曾通过王某向其借用过身份证并让其在中介公司的工商变更手续上签过字。而调查人员经过认真调查又发现了一个事实——王某实际上是孙某的姐姐。
林源为什么把所买的私人住房过户给中介公司人员王某,是买卖吗?面对办案人员的质疑,林源方寸不乱,他一口咬定房子是王某买的,因1998年北京市商品房不对外地人直接销售,故王某借用林源的身份证购买此房,再过户到其名下。而对自己和王某之间究竟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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