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闪”下的剧烈碰撞

信息来源:2003.07.03 大河报

2003年6月3日凌晨1点多钟,郑州市环城快速路与化工路交叉口发生一起两辆大货车剧烈相撞的交通事故,虽然两方司机幸免于难,但事故造成车辆和货物10多万元的损失。

当时两辆大货车一方处在化工路上要东西向横过马路,一方处在环城道上要南北向通过交叉口,正巧在路口中心位置相撞。

该交叉路口设有多相位交通信号灯,考虑到夜晚交通流量减少,车辆过往稀疏,进入午夜时分,这里的交通信号会由原来的多相位变为单一的“黄闪”,也就是说只有黄色信号灯在不停地闪烁,这一变化在市区、市郊的很多路口都会看到。

“黄闪”的交通用意是,不管任何方向的车辆通过路口,都要注意观察、减速让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这是面对有“黄闪”交通信号灯路口的一个必须遵守的原则。而确保安全就是不能出现任何险情,不但自己要保证安全,而且还不能因为自己的莽撞造成别人的不安全,这里面也理所当然地包括行人和非机动车。

对于“黄闪”交通信号,机动车驾驶员大都明白它的意思和要求,但在对待“黄闪”的态度和采取的措施上却与对“黄闪”的理解大不一致。今天就让“黄闪”来做一下自我介绍吧。

“黄闪”的自述

我不像交通信号灯中的红灯,可以使车辆戛然而止,我也不像绿灯,可以让你畅通无阻,我之所以从红绿灯变为“黄闪”,是为了节约你的时间,避免不必要的等候。但你必须明白,你虽然不受红灯的绝对约束,但你却要细心观察,时刻留意,随时准备应付突发情况,如果你不这样做,危险随时会降临。

我虽然不是交警,不会给你开罚单,但我能和交警一样提醒你——该减速了。

我经常目睹车毁人亡的交通惨祸,因我“闪烁”在夜深人静之时或车流稀少之处。惨祸发生时,就我看得最清楚、最直接,有人是当场死亡,有人则血淋淋地从车内爬出来,有人被卡在车内,发出撕心裂肺的呼叫……但我却爱莫能助,我只有袖手旁观,无可奈何中我只有发出声声感叹,你们为什么不像重视交警那样重视我?

有时,当你们接近我时,我会感觉到有一种威胁在向你们逼近,而你们却浑然不觉,我心急如焚,遗憾的是我喊不出声,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惨剧发生。

一年四季,寒暑易节,我都默默地伫立在街头。在我眼皮底下出的事故,没有一起不是由于轻视我而造成的。为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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