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部门停止审批过氧乙酸

信息来源:2003.07.05 大河报

北京消息 记者近日从卫生部获悉,卫生部发出通知,要求停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批过氧乙酸消毒剂。

通知指出,鉴于目前非典型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各地市场消毒剂供应已经基本可以满足非典型肺炎消毒防护工作的需要,卫生部决定,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停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一元包装的过氧乙酸的审批。Y (谢绮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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