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分当事人,要求文明执法 二七区执法局致函本报感谢新闻监督

信息来源:2003.07.07 大河报

本报讯 昨天下午,郑州市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就本报有关报道给出书面“说明”:感谢舆论监督,处分当事人,要求执法队员文明执法,以树立良好形象。

对本报6月7日《二七区执法局有这权力吗?》的报道,该局称:“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对报道中‘新闻链接’的事件,我局在事发次日就紧急召开了党委会,成立了专案组开展调查,局长张家齐本人还亲自到该饭店赔礼道歉。目前我局已会同区监察局对参与饮酒的5名队员进行了党纪政纪处分,其中,给予着制服的队员任飞翔开除公职,留察一年和党内留察一年的处分;对另外4名参与饮酒的队员分别给予了记大过、记过处分;免去了一名中队指导员的职务。”该“说明”还称,该局于6月28日召开了全局警示教育大会,警示全局执法队员要严格要求自己,遵章守纪、依法行政、文明执法,树立行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

对本报6月14日《执法岂能靠拳头》报道,该局称:“在6月7日事发当日,局长张家齐,副书记、纪委书记左爱民就前往出事现场了解情况,对当事的4名执法队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并亲自做堵拖车的卖杏女子的工作。报道发出后,我局非常重视,专门召开了中队长会议,要求各位中队长一定要严格要求每个队员文明执法、礼貌纠章,坚决避免发生争执,对那些顽固的占道摊贩,更要深入做工作,重在批评教育,轻于扣罚。”

对本报6月21日《怪事,被扣车让别人骑上了路》的报道,该局称:“我局非常重视,局长张家齐得知此事后,当即要求开除这名临时工,查清事实,追究责任,同时举一反三,对全局目前几名临时工的工作情况进行了检查,出台了几项新的管理措施,防止出现管理漏洞,对今后临时聘用人员的招聘和使用严格进行把关监督。”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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