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城镇房屋明年起不能上市交易
信息来源:2003.07.08 大河报
本报讯 全省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必须在年内完成,明年1月1日起,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使用证的城镇房屋,将不能上市交易。这是记者昨天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的。
按照《土地法》和《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房屋产权及其所在土地使用权必须一致。但由于土地登记发证工作比较滞后,多数城镇居民只有房产证,没有相应的房屋土地使用证,土地纠纷不断。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更好地保护城镇居民的合法权益,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建设厅最近决定,全省城镇住房用地登记发证工作必须在年内完成,房改房由原售房单位代表各权利人,持有关资料统一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商品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由房地产开发单位协助权利人申请登记;自建房由房屋所有权人直接向当地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登记。明年1月1日前,对首次上市交易的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房屋,房管部门在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时,须在档案中加以注明,并提醒房屋产权人抓紧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对急需上市交易而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依据已有的初始登记资料,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土地变更登记手续,颁发土地使用证书。 (记者 胡炳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