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乐恒索赔案正式立案

信息来源:2003.07.09 大河报

本报讯 前天下午,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已经将曲乐恒向张玉宁进行索赔一案正式立案。法院将择日对此案开庭审理。

6月30日,曲乐恒委托他的姐姐向被告方户口所在地的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一周之后,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在记者电话采访该法院的工作人员时,该工作人员表示:“我们也是刚刚将此案立案,正在往电脑里储存备案呢,我们会尽快将此案移交给民事庭。”

北京中创律师事务所的吴律师介绍说,按照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在立案之后,要在5天之内通知被告方,并要求对方在15日期限内向法院递交答辩状。同时,双方应该在一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供相关证据,之后,法院会择日对案件进行开庭审理。

就曲乐恒向张玉宁索赔的案件来说,取证的过程可能相对比较复杂,法院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后的开庭时间。(娱信)

免责声明:本网站报纸内容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意在为公众提供免费服务。如稿件版权单位或个人不想在本网发布,可与本网联系,本网视情况可立即将其撤除。
冀ICP备202100599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