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表“发疯”主人烦
信息来源:2003.07.10 大河报
本报讯 2003年之前,家住郑密路46号院的宋先生家中的电表一直运转正常,每月电费几乎都控制在300元之内。然而在今年一二月份,电表显示的用电量为2271度!而家中并未添置电器,宋先生十分不解,后发现把所有电器全部关停,电表仍然转动。宋先生要求更换电表,但收电费的工作人员说:“你们只管用电,如电表有问题,多收的钱供电局会全部退还。”可三四月份的电费单子一来,宋先生又傻了眼,2098度。宋先生遂要求校表,5月10日左右,宋家突然停电,打电话一问,原来是供电局换电表。五六月份新表显示宋家用电量为315度。宋先生随即将此结果告诉了供电局,但供电局没答复。于是,宋先生将情况反映到了“12315”投诉中心,7月8日,才从投诉中心拿到供电局提供的答复:经检验,“表计合格”,依据校验结果做“不退补”处理。对此,宋先生表示,不排除使用诉讼方式解决问题的可能。 (记者 韩景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