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不是典型的霸王协议?”
“明明拿着电话费清单要求办理拆机业务,为什么当时不能办完拆机手续,还要让用户再交一个月的月租费方可拆机?”一固定电话用户质疑——
本报讯 “明明拿着电话费清单要求办理拆机业务,为什么当时不能办完拆机手续,还要让用户再使用一个月、交完下一个月的月租费方可拆机?”昨天上午,郑州市一固定电话用户拿着自己的“固定电话服务协议”和“固定电话业务变更登记单”来到了省消费者协会,质疑这是不是“典型的‘霸王协议’”。
7月9日,郑州市民郭德逊拿着“中国网通集团河南省通信公司话费清单专用发票”和已经填好的由中国网通公司印制的“固定电话业务变更登记单”,来到河南省通信公司郑州市分公司,说明自己已经付清电话费,要求拆机不再使用这部电话了。
业务人员告知郭德逊:“号码可以很快消掉,但不能彻底拆机,按照规定这是暂时拆机。”之后,业务员在登记表右下角批注:“必须在7月25日~8月20日之间拆机后,还要再来交纳一次费用(月租费)才可以完全拆机。”
“号码已经消了,为什么还要再交一个月的‘月租费’呢?”郭德逊想不通,昨天上午来到省消费者协会请消协人员点评。
省消协冯国英副秘书长认为,可以看出,在拆机协议中的“固定电话服务协议”当中,“协议的中止与解除”项4条当中几乎全部都是约束用户的。最关键的是,在拆机协议当中并没有注明为什么还要让用户拆机来两次的原因,而只是草草地用手写上拆机的时间期限。然后,用户只要签字就等于默认。
昨天下午,记者就拆机问题咨询了河南省通信公司郑州市分公司的189服务电话,5号值班员给记者说,假如用户是在目前(2003年7月10日)要求拆机,他首先要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持目前的话费清单(5月21日到6月20日),还要在7月25日以后再次来交纳6月21日到7月20日的费用,包括现在停号以后的月租费。“为什么不能当时就办理拆机,少让消费者交纳月租费?”“那是计算机程序的设置问题。”
“消费者与商家本来是平等的,用户得不到服务就不应该交钱,如果再交钱的话明显有失公平。”冯国英说。
据了解,省工商局、省消协连续几天“通缉”“霸王合同”的活动中,已经受理好几个市民这样的投诉了,近日他们将协调固定电话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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