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物中毒事故频发 提醒注意饮食安全 省卫生厅发布十项安全饮食公告
信息来源:2003.07.16 大河报
本报讯 进入夏季以来,我省食物中毒事故频发,近一个月时间,全省已接连发生多起较严重食物中毒事故,累计有上百人先后中毒。昨天,河南省卫生厅紧急发布十项安全饮食公告,提醒人们夏季注意饮食安全,防止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
十项安全饮食公告为:1.加工、储存食物一定要做到生熟分开,用具及时清洗、消毒;2.冰箱等冷藏设备要定期清洁,并保证冰箱的冷藏效果;3.妥善保管有毒有害物品,企业中的消毒剂、灭鼠药、亚硝酸盐等药品要专人专柜保管,不要存放在食品加工经营场所,防止误食、误用;4.正确烹调加工食品,隔夜食品和豆类食品及存放于冰箱中的食品,必须加热煮熟后方可食用;5.蔬菜、水果尽可能削皮后食用,不能削皮的,要在清水中浸泡一定时间再冲洗干净后加工、食用;6.来历不明的物品不要食用,不要采集、采购和加工出售不认识的蘑菇、野菜和野果;7.不采购、食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8.食品生产、加工、储存场所严格防范投毒事件发生;9.尽量不举办大型聚餐活动;10.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积极组织救治并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同时要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此外,河南省卫生厅还公布了两部食物中毒举报和投诉电话:0371-5589040、0371-5935159,随时接受人们关于各种饮食不安全因素的投诉。
(记者 王芷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