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企不分埋下隐患

信息来源:2003.07.16 大河报

两天来,《大河报》就公交候车亭被拆一事作了客观的连续报道,让我思考良久。

我觉得公交候车亭不该拆。候车亭上虽有广告,但别忘了,公交候车亭既有发布广告的功能,更有供乘客遮阳避雨的功能。换句话说,它既是商业营销媒介,也是公共服务设施,而公共服务设施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所以,仅仅强调加强广告管理就对候车亭大加杀伐,是不是既有执法不当的嫌疑,又有不顾群众利益的嫌疑?再说了,此事完全可以用行政协调或法律的途径来解决,没必要弄到目前害了百姓、有损城市形象的局面。

此事也暴露出现行城市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据了解,市政局升格前原为市公用局下属单位,前几年按照所谓“管建分开”的原则独立出来,但却忘了“政企分开”的原则。表面上看市政工程的建设单位归属公用局,日常维护、管理单位归属市政局,“管”与“建”分得清清楚楚,而实质上的“政企不分”,又使两个局各自都存在着新的“管建不分”问题。在每个行使政府管理职能的局都有经济实体的情况下,怎能不因利益交叉发生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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