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人北京购房利好消息——不交手续费 不用再审批

信息来源:2003.07.16 大河报

近日,北京市颁发《关于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不再经审批的通知》,规定从7月15日起,外省市个人在京购买商品房不再办理“批准手续”。

据介绍,自1998年北京商品房市场开始发展到现在,外地人一直是北京商品房市场的主要购买力之一,尤其是CBD、中关村等投资潜力非常大的区域,外地买房人甚至占四成以上。与北京人不同的是,外地人在京买房必须经过“批准”,多一道审批手续和相关的费用:外地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后,必须拿着身份证、暂住证、购房合同原件办理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和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办理产权通知单,同时交纳购房款3‰的手续费。

根据新下发的文件,7月15日开始,没有北京户口的外省市个人在北京购买新建商品房或二手房不用再办理以上手续,也不用再交纳3‰的手续费,拿着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和本市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就可直接购买。在7月15日之前已经取得的《外省市个人在京购房批准通知单》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继续有效。

余美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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