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昨天论证
信息来源:2003.07.17 大河报
本报讯 昨天,省政府法制办和省卫生厅主持召开了《河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送审稿)》论证会。省计委、省经贸委等十几个政府部门和卫生系统部分单位有关负责人参加了论证。
该实施办法是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参照其他省(市)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起草的。它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的领导体制、部门职责分工、经费和资源储备、应急预案、救治和预防控制体系建设、传染病诊疗体制建设、专业队伍培训及相关法律责任等都进行了规定。(首席记者 刘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