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7·14”爆炸案迅速侦破 为泄私愤制造爆炸 罪犯王大勇当场被炸死亡
信息来源:2003.07.17 大河报
据新华社西安7月16日电 经过警方连续两昼夜的侦破,发生在西安市闹市区一副食大楼内的爆炸案原因16日查明。
警方查明,罪犯王大勇(男,43岁,原西安市庆华厂司机,2000年辞职,案发前无业)因婚姻破裂及对家庭财产分割不满,于7月14日上午9时许,携带爆炸装置,以还钱为名,找到在鲜鑫水产副食蔬菜综合市场大楼内121摊位至123摊位做副食干货生意的前妻耿翠兰,在协商、争执未果的情况下,引爆了捆绑在怀里的爆炸装置,当场造成了5人死亡,9人受伤。
死者包括王大勇、耿翠兰以及前去执行公务的3名法院工作人员。
(王世焕 段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