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非法集资5亿元鑫福公司五人被起诉

信息来源:2003.07.24 大河报

本报讯 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5亿多元,以及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多项罪名,原河南鑫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蔡平及相关责任人被郑州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据检察机关指控,河南鑫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1995年7月1日至1999年6月12日期间,公司董事长蔡平,套期保值部经理王晓芳、贾晓蓉,财物总监宋蔚等人,以收取期货代理保证金的形式,开展期货代理“套期保值”业务。他们以20%~24%的回报率,向社会不特定对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共计5.16亿余元,已支付本金2.8亿余元,支付利息5732万余元,未支付利息2.3亿余元。

另外,蔡平利用职务之便,在1996年1月5日,使用公司的18万元人民币在郑州花园新村购买住房一套据为己有;1997年1月15日、1998年11月26日,他又先后用假发票从公司报销人民币90多万元据为己有。1994年8月至1997年8月,还多次将公司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241万元人民币挪给他人使用。

而曾担任鑫福公司副董事长的蔡晓山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五次擅自将公司的1710万元的资金挪给他人使用,案发后仅追回760多万元,其余全部损失。

检察机关认为,河南鑫福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蔡平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晓芳、贾晓蓉、宋蔚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四人的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蔡平的行为还构成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蔡晓山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记者 刘静)

线索提供 吴小锋 宋红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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