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养犬族悦己别扰民
●新闻综述据卫生部7月16日公布的2003年上半年全国重点传染病疫情,位居重点传染病死亡数和病死率榜首的,竟是狂犬病。据统计,贵州省每年大约有10万人被犬咬伤,其中50人左右死于狂犬病。去年,湖南省报告狂犬病死亡311例。犬除了伤人外,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有碍市容卫生。由于部分养犬居民经常携犬上街,甚至在商场、市场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携犬,致使犬随地便溺。二是传播病菌。犬身上携带多种病菌,容易危害人类健康。三是惊扰他人。从统计数据看,群众反映最多的是夜间犬吠影响居民休息,还有牵犬遛街使过路妇女儿童受到惊吓。为加强养犬管理,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保护市容环境,从1994年北京市颁布《严格限制养犬规定》开始,各地根据各自城市的状况,分别制定了养犬管理规定。1998年9月24日,河南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通过了《郑州市限制养犬条例》。
近日,苏州、北京、西安等城市分别对当地的养犬规定进行了修改和完善。苏州养犬须四户以上邻居同意,北京从“限制养犬”变为“行为管理”,细化了养犬规定,如“乘电梯放入犬笼”、“不许进入公共绿地”等。这些变动引起了市民们的极大关注。
讨论之一限制养犬条款:必要
柳殿奎(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
无论是哪个城市的养犬规定,都有限养的条款。这种限养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养犬人的条件进行一定的限制。如《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草案)》规定,个人养犬要具备以下条件:①有合法身份证明、有固定住所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②独户居住;③有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单位出具的相邻住户同意养犬的证明;④具有犬的来源合法证明;⑤保证遵守有关养犬的管理规定。北京市和苏州市等地增加了养犬必须经相邻住户同意的条款,在苏州市限养区内养犬,必须经过周围邻居4户以上的居民同意,其中居住多层住宅的,须经过同单元半数以上的居民同意。但有人认为,养犬须征得邻居同意这一规定,实际上是预设了养犬必将发生侵权行为,这种做法类似于《刑法》上的“有罪推定”,让养犬的市民在侵权没有发生时就承担了民事责任,有违公平原则。二是对个人养犬的种类和数量进行限制,如郑州市规定每户居(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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