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企业债券发行

信息来源:2003.07.25 大河报

据新华社7月24日电 “2003年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债券”24日公开发行。本期债券是由科学技术部组织的,国家开发银行担任主承销商。

本期债券由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大连市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等12家高新区企业采用“统一冠名、分别负债、分别担保、捆绑发行”方式发行。发行总额8亿元,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52%,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和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分别评定,债券信用级别为AA级。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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