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媳厮打导致伤害父子出庭各为其妻

信息来源:2003.07.31 大河报

合肥消息 7月29日,蚌埠市郊区人民法院审理终结一起特殊的故意伤害案,依法一审判处被告人乔华敏(女)有期徒刑4年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即其儿媳周理萍经济损失计人民币20034.79元。蚌埠市郊区农民57岁的高廷军和34岁的高振龙是父子俩,高振龙与周理萍为夫妻俩。47岁的乔华敏作为高廷军的再婚妻子,即为高振龙夫妇的继母、周理萍的婆婆。在这场特殊的伤害案中,高廷军、高振龙父子俩分别作为被告人乔华敏(婆婆)的辩护人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周理萍(媳妇)的诉讼代理人而对簿公堂。

经法院多次开庭审理查明,2001年10月27日上午8时许,乔华敏与儿媳周理萍因家庭琐事而发生口角、厮打,后被人拉开。乔华敏因面部被打出血,又追至周理萍家门口,两人再次对打起来:周理萍持扁担将乔华敏手中的竹竿打断;乔华敏顺手又拿起一把粪勺子向周打去,并且击中了周理萍面部,致其右眼受伤流血。周理萍在医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计人民币2099.39元,其眼伤经蚌埠市人民检察院法医鉴定已构成重伤;其伤残程度经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医评定为伤残九级。

(邓福民 严启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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