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霸王合同”?省工商局、省消协对3家房地产商下达查询函 限期要答复
信息来源:2003.08.01 大河报
本报讯 历时1个月的打击“霸王合同”的活动接近尾声。昨天,省工商局、省消协对郑州市3家房地产商下达了消费争议查询函,要求限期答复。据了解,在下达的39个查询函中,房地产行业是百姓反映最多的。
7月23日,李女士、杨先生反映他们与郑州市中原华丰投资中心有限公司所签订的售房内部认购书有问题。在2000年10月8日的认购书上显示房产面积为173.81平方米,而实际交房时却是190平方米。一方要求补房款,另一方认为没有合同约定,这16平方米成了矛盾的焦点。
2002年5月7日,刘女士购买了郑州市北环附近颐商苑的商品房一套。合同签订后,开发商以到房产部门备案为由,将合同收回几个月。后来,刘女士发现合同中有几处条款是在她不知道的情况下私自加进的。
与上述两起不同的是,杨先生买房的遭遇更奇特。2002年1月31日,杨在布厂街上一房地产商处订购一处期房,图纸显示为东西走向的房子,交定金时商家也在收据上标明是东户,到了2003年4月,杨看房时发现房子竟变成了南北走向。
昨天,省工商局、省消协对上述3家房地产商下达查询函,3家很重视,表示尽快给予书面答复,并给消费者解决问题。(记者 陈关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