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价要实施新办法

信息来源:2003.08.01 大河报

本报综合消息 记者昨日从中国国家改革发展委获悉,中国新的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将从明年1月1日起实施。该办法突出地确立了水利工程供水的商品属性,彻底改变了长期以来将水利工程水费作为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管理的模式。分析人士指出,在确立供水商品属性后,居民用水将会“水涨价高”。

为减轻农民负担,国家根据农业用水的特殊性,规定农业用水价格不计税收和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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