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说法一波三折——追踪开封仪表厂“保密竞业限制协议”风波之三
信息来源:2003.08.07 大河报
高级工程师王建伟因拒签保密竞业限制协议而被开封仪表厂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向仲裁委提请申诉。正当王建伟等待仲裁委的仲裁结果时,6月30日,开封仪表厂下达通知:撤销原先的《关于对王建伟同志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决定》,从7月1日起恢复与王建伟的劳动合同关系。
7月3日,开封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了仲裁决定,其结论是:鉴于双方发生劳动争议的事实已不存在,经本庭合议,决定撤销此案,终止审理。对此意想不到的结果,王建伟非常气愤。
在谈到王建伟与开封仪表厂劳动争议仲裁结果时,一位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根据法律规定,在仲裁(诉讼)期间,双方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一方无权对另一方采取命令或通知的方式令其作为或不作为,故被告的“通知”和“决定”对原告无效;王建伟申请仲裁并不是请求恢复与开封仪表厂的劳动合同关系,而是请求经济补偿、经济赔偿,根据有关规则,仲裁庭只能对其请求事项作出相应的裁决,无权回避其请求仲裁事项。
据了解,王建伟通过电子邮件把自己的遭遇向国内一位著名的劳动争议专家进行了反映和法律咨询,得到的回复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王建伟已向法院递交了民事诉状。
8月4日,王建伟告诉记者, 法院已受理了该案,他相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正的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