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亮程:作家的心灵应该更慢

信息来源:2013.05.16 文学报

本报记者 张滢莹

《在新疆》是作家刘亮程关于新疆的又一部散文作品。在十多年时间里,刘亮程在穿插写作小说《虚土》和《凿空》的过程中,逐渐积累起《在新疆》的创作素材。作品沿袭《一个人的村庄》的风格,文字淡雅、质朴,多对身边的人、物、事,以他惯有的素淡明澈的语言进行抒写和描绘,以恬淡闲适的口吻,描述属于新疆人生活常态的点点滴滴。

“我从来没有猎奇过新疆”

记者:在当下的写作中,有一些作家与地域的关系特别密切,您是其中之一。在多年创作中,您与新疆的关系已经经由各种形式如诗歌、小说、散文等呈现,其中《一个人的村庄》被许多评论者认为是写新疆的作品中很难超越的高峰,又是什么让您在这样的写作巅峰后,仍能一直持续对于新疆地域文化的书写呢?

刘亮程:我生活在新疆,一个远离海洋的地方,这里干燥空旷、少雨多风,什么东西都长得慢,我的写作更慢,《在新疆》这部散文集,断断续续写了十年。十年可以收割十茬麦子,可以长成一棵树,甚至长老一代人,但却不一定能写好一部书。一部书有自己的生长期。尤其一部散文书,她是有年轮的。心灵的年轮印在文字里。那可是一年都不能少,少一年都长不成。

《在新疆》之前,我的散文集《一个人的村庄》,也花了十年时间。其实,《一个人的村庄》已经完成了我的散文写作。我用一本书就完成了自己。完成得如此完美。就像我在书里写的“早早干完一辈子的活,回在家里”。我从来没想过再写一部书去超越她。我超越自己干什么。

《一个人的村庄》之后,我闲了一些年,我在书里塑造的那个闲人,是我自己。我的理想是做一个闲人。闲了又生事。写了两部有故事的书,一个《虚土》,一个《凿空》。《在新疆》是在这个漫长的时间里写成的。东一篇西一篇,不像《一个人的村庄》那样集中。我已经从村里出来了,开始在新疆行走,仍然是游手好闲地走,没正经事,全是闲散文字。可是,走着走着我发现,我跟新疆这个地方相遇了。

《在新疆》 是我跟新疆的一场相遇。

我以前很少谈新疆。新疆是我的家乡,对我而言,她就像空气一样、像阳光和雨水一样,你怎么去谈它?那种对家乡的情感,远非一个爱可以表达,它更丰富更复杂,百感交集,悲欣交集。《一个人的村庄》写的是我家乡的小村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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