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恆獲輕判守行為
信息来源:2014.09.06 澳门日报
周永恆離開法庭時被傳媒包圍採訪(Tungstar)
周永恆由舅父舅母陪伴出庭
家暴案罪名成立
周永恆獲輕判守行為
昨日,周永恆現身屯門裁判法院,為上月二十四日涉嫌家暴打傷太太趙頌茹案件出庭應訊,吸引近半百傳媒到場採訪。他的舅父舅母陪同他到場,其兩位朋友亦有旁聽。最後周永恆被裁定傷人罪名成立,守行為十八個月,自簽三千元擔保,不用留案底。
昨日早上大約九時,周永恆以一身黑色衣服,在舅父舅母的陪同下現身屯門裁判法院。他看到在場等候的記者時,亦企定給大家拍照。之後他表示:“我想在案件完結後才說話。”在出庭前,他神情輕鬆,更哼起歌來,又不時查看電話。
法官叮囑珍惜機會
周永恆在庭上認罪,最後法官裁定他傷人罪成,判其守行為十八個月,自簽三千元擔保,毋須留案底。但如擔保期間再犯涉及刑事或暴力罪行,即沒收其擔保費及須再上庭應訊。法官判決時指責周永恆在家中向妻子動粗,更表示今次家暴事件非常嚴重,並提醒周永恆在家庭中的責任,應是愛護太太及小朋友,無論遇到任何問題,都應冷靜處理,不應使用暴力。法官更嚴厲表示,若他再犯暴力或刑事罪行,決不輕判,並叮囑周永恆珍惜今次法庭給他的機會。
曾說“我要殺死你”
周永恆步出法庭,記者問他對於被輕判有何感想,他表示:“我沒有話想說,謝謝你們。”對於庭上他被指曾對太太說:“我要殺死你!”之事,他沒有回應,之後與律師等人上車離去。
這宗家暴案發生於上月二十四日,周永恆偕太太趙頌茹到天水圍探望母親,期間趙頌茹被周永恆用力推倒地上,有指他更揚言:“我要殺死你!”趙頌茹下巴受傷,到醫院求診後縫了兩針,身體其他部位亦有損傷。上月二十八日趙頌茹報案,翌日周永恆向警方自首。在警誡下他自認一時衝動,感到好後悔。